一、制度原则与工作业绩的冲突
问题:工作要不要效率?
事实1,某天公司领导K开车带着客人驶离生产区,保安认识这个K领导,于是顺利放行。第二天,公司K领导批评了保安,并质问为什么不检查车辆?万一车上夹带厂区物资造成损失怎么办?
事实2,某天晚上,物流大门十分拥堵,原因是送料的空车和拉货的重车挤在了一起,保安员要按程序逐个检查。第二天销售和物流部门向公司领导投诉,并强调发货影响了公司利润,送货影响了生产,罪名有点大,保安无语中。
对于企业来讲,提高效率是不言而喻的!那么保安工作如何提升效率呢?其实制度方面我们稍加细分便可迎刃而解。总体思路是根据管理对象的价值大小建立标准化作业。人员进出不用讨论,无论是外来的还是本厂的职工,都有明显的身份标志或登记,关键是车辆。车辆进出有很多种,最容易夹带物资是大小货车,这些货车进一步细分为客车、送货车和拉货车,检查作业上我们可以指定区域(为了不影响大门的交通)或部位(比如小型客车重点看后备箱),并明确检查点,每个保安按标准作业,这样效率最高,事情也变得简单。
二、制度原则与外来人员的冲突(R1与R3)
问题:人员能不能得罪?
事实1:当地某稽查领导自驾车辆要进入厂区检查被保安阻拦,随即该领导电话质询老板并扬言要关停企业。这可把阎王得罪了,企业伤不起呀!
事实2:公司登记在案的包括明确使用责任人的小型客车约120辆,这些车辆进出办公区域是不需要每次检查的,这天有个新上岗的保安拦停了一辆领导的车,不用解释,事后领导肯定生气。保安也很委屈,我没来几天,那么多车和人我根本记不住。
站在企业的角度,无论是什么人,保安都不能无故得罪的!
保安对人的工作其实有很多是不能写在制度上的,不为什么,就因为一个人对你保安的工作判断是体验式的,他靠的是感觉,所以保安工作不能教条的执行制度。这种靠感觉的东西很微妙,比如,你遥控闸栏的时机早一点或晚一点,开车进入大门的感觉就很不一样,闸栏启动早,开车进入稍点刹车就可以了,感觉很顺利,自然也有一种受尊重的感觉;还有,你见到领导和员工是不是一样的表情,或者说你的表情是微笑还是冷漠,当事人的感觉又不一样,类似这样的情况太多了,如果统统写进礼仪制度或作业标准里这是不可能的,企业管理成本也不允许。
从人的感受出发,这就要求我们做保安工作要用心。用心在操作上可理解换位思考。这方面我们在平常的生活中可有意识的训练自己,比如帮助同事带下饭;门口保洁没做到位的地方帮忙扫一下、擦一下;见到领导和同事都打个招呼,这个招呼无论是点头还是眼神都可以。
三、制度原则与工作使命的冲突(R1与R4)
问题:能不能离开岗位处理突发事件?
事实1:门口有人闹事,比如有人要封堵大门甚至要打群架。
事实2:生产区域出现重大事故。
我问过好几个保安,他们都说遇到上面这些事都应该出手援助。但现实是当事人内心比较纠结,因为援助有一定物理距离,也就是说要脱岗。脱岗对于保安工作来讲是非常原则性的错误(特别是有的值班岗位只有一个人),没有上级特别指令一般不敢越雷池,问题是发生事故的时候上级并不一定知道,或者说临时请示时从汇报到上级判断作出指令有一个时间差,误事的可能性极大。这种事如何解决呢?
答案其实很简单,如果你知道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就明白了突发事件该怎么做。从经济学角度也有一个反例:两害两权取轻!所以,在没有规定、没有指令的情况下,保卫工作的使命(保卫企业与员工生命财产安全)就是命令、就是行动的召唤!
